|
山房网潍坊讯 不交上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用就不给新房的钥匙,21日上午,家住城区虞河路上的崇先生来电反映,他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竟然如此催缴物业管理费用。 刘先生于去年年底在开发区清菏园小区内购买了一套180平方米的住房,购房合同上标明是今年年初交房,可直到今年6月1日开发商才通知他去领新房钥匙。前几天他去领钥匙时被小区物业人员告知需要交上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否则不给新房钥匙。令刘先生不懂的是,新房钥匙为何与物业费挂上了钩,再就是据他了解,此时小区内绿化、道路、车库等配套设施根本还不完善,不具备入住条件,而且此时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还没有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批,小区物业怎可擅自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就此事,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和房屋钥匙挂钩显然是开发商的霸王条款,而且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没有经过审批就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是不允许的;这位负责人还说,根据潍坊目前的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最高一级的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0.50元,而且最多只能提前收取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
|